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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遇袭失忆黑科技按照一滴血画出肖像竟和凶手如出一辙!开云·电竞综合
发布时间:2024-10-03
 案件发生在2008年,美国的新墨西哥州,受害者是当时年仅17岁的女高中生布兰妮·玛瑟尔(Brritani Marcell)。尽管案发现场有目击证人和罪犯留下的血迹,布兰妮也幸运地从重伤中康复,警方对案件的侦查却一度陷入僵局。  直到案发8年后,第二任接手案件的警探朱迪·高特曼(Jodi Gauterman)大胆起用了催眠和DNA画像技术,嫌疑犯才终于落网。他的真实身份也出乎大家意料。  阿尔伯

  案件发生在2008年,美国的新墨西哥州,受害者是当时年仅17岁的女高中生布兰妮·玛瑟尔(Brritani Marcell)。尽管案发现场有目击证人和罪犯留下的血迹,布兰妮也幸运地从重伤中康复,警方对案件的侦查却一度陷入僵局。

  直到案发8年后,第二任接手案件的警探朱迪·高特曼(Jodi Gauterman)大胆起用了催眠和DNA画像技术,嫌疑犯才终于落网。他的真实身份也出乎大家意料。

  阿尔伯克基市位于新墨西哥州中部开云·电竞登陆,是新墨西哥州人口最多的城市。当地白人与浅肤色的西班牙裔各占人口总数的30%以上。

  这次的案件发生在阿尔伯克基市北部的城郊居民区北赛文巴(Seven Bar North)。这是一个安全、便利、物价不高,但体面的社区,非常适合有7个孩子要抚养的戴安·玛瑟尔(Diane Marcell)。

  案发前,戴安·玛瑟尔在阿尔伯克基市的一家信用合作社(一种类似银行的金融机构)做出纳。她最大的两个女儿当时已离开家独立生活了,剩下的5个孩子则和戴安一起住在北塞文巴的一栋独立别墅中。

  这是一个亲密、温暖,彼此关心的家庭,戴安同时还是一名虔诚的。在邻居眼里,戴安一家人礼貌、热情,和犯罪八杆子打不着边。

  布兰妮在戴安的七个孩子中排行第五,和妈妈一样,布兰妮也是一名徒。根据兄弟姐妹的说法,她是一个积极、热情外向的好女孩。她为人真诚,自信,不会为了讨好而刻意迎合别人。这让她和学校最受欢迎的圈子保持了一定距离, 不过她依然很受同学欢迎。

  布兰妮梦想成为一名新闻记者,因而希望在高中毕业后,能进入大学学习新闻学。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她学习非常认真,成绩也相当不错。

  案发前,布兰妮正在西柏拉高中(Cibola High School)读高三。这里离她在北塞文巴的家非常近,开车只需要四分钟。除此之外,布兰妮还在离学校不远的商场里找了一份兼职——在商场的岛台推销墨镜。她的性格很适合这份工作,和客人相处的也很愉快。

  11:37分,戴安打电话告诉布兰妮自己的午休提前了半个小时,于是布兰妮也动身离开了学校图书馆。

  八分钟后,戴安到家了。布兰妮的车当时已经停在了家门外。戴安按了好几次门铃,但布兰妮并没有来给她开门。

  在戴安找到自己的钥匙开门后,映入眼帘的是噩梦般的场景——17岁的布兰妮就倒在离门口不远的楼梯前,血流得到处都是,一名手持铁锹的陌生男子正站在她上方。

  当戴安撞破行凶现场时,他咒骂着转身穿过客厅,丢下了铁铲,并抄起了厨房料理台上最大的一把菜刀,指着跟在他身后的戴安说:“你就是下一个。”

  戴安尖叫着踉跄逃出了家门。她哭嚎着、挨家挨户的寻找着能够帮助她的邻居,却绝望的发现没有任何人在家。万幸的是,一位邻居正巧路过。他勇敢地返回了案发现场,而此时,凶手已经不在那了。

  当时,浑身是血的布兰妮正独自一人躺在一楼的楼梯口,她呼吸粗重,头和眼睛都肿得可怕,两只手臂上布满了淤青,随时可能失去意识。随后赶到的救护车立刻将布兰妮送入了附近的医院。

  在等待救护车到达的过程中,911接线员在电话里记录下了戴安对凶手的第一印象,这份描述将帮助拦截可能还在逃跑中的嫌疑犯。

  根据戴安的描述,这名陌生男子看起来像是西班牙裔,大约20岁出头,身高约168厘米,身材较瘦,金棕色头发。

  当救护车将布兰妮送往医院后,赶到现场的再次询问了戴安罪犯的外貌特征。戴安第二份描述和第一份略有不同。

  根据新的描述,嫌疑犯是一名肤色较深的白人或肤色较浅的西班牙裔。20岁左右,身高在170到180厘米之间。没有大块肌肉,身材没有发福。没有胡子,有金色或者棕色的头发,短而直立,穿长袖与牛仔裤开云·电竞综合。

  尽管在第一时间收集到了关于嫌犯的外貌描述,令人失望的是,警方当天未能在附近发现任何符合描述的人,或者疑似在逃跑的人。

  布兰妮的个人物品,包括她的包、钱包、墨镜、手机,从图书馆借的DVD等,散落在屋内距离入口不远的玄关地面上。

  玄关和室内由走廊连接,在走廊尽头、靠近楼梯的地毯上有大量血迹。地毯上还有被刮下来的新鲜的干墙壁碎屑,旁边的墙上有被硬物划过的痕迹。

  3. 一卷强力胶带。这是一种非常结实、防水、粘度很高而且弹性很好的胶布,通常呈银色。这卷胶带不属于布兰妮家。

  结合现场痕迹,警方推断,布兰妮在开门的一瞬间被在屋外的凶手从身后袭击,并倒在了玄关的瓷砖地面上。紧接着,凶手也进入了屋内,锁上了他和布兰妮身后的大门,并在玄关处殴打了布兰妮。他随后把布兰妮拖到了走廊尽头的楼梯口旁,在那里再次殴打了她。他挥舞铁锹的幅度非常大,以至于划伤了部分墙面。

  也许是知道警方马上就会赶到,也许是戴安的尖叫让他乱了阵脚,急于离开现场的罪犯没有通过位于房屋后方,厨房侧面的玻璃推拉门离开,而是打破了厨房窗户,跳窗而逃,并在屋外的玻璃堆上留下了一滴血。

  综合房屋内的情况和布兰妮严重的伤势,警方推测这并不是一起由入室盗窃而引发的杀人未遂案,凶手更可能认识布兰妮,并且出于某些私人恩怨或者个人原因攻击了布兰妮。但让警方疑惑的是,到底是什么样的矛盾,能让人对这样一个开朗、真诚、友善的女孩子痛下杀手?

  如果布兰妮能够告诉警方伤害她的人是谁,案件将会迎刃而解。但在9月11日救护车将布兰妮送入医院时,没人知道她能否从袭击中幸存。

  经过医生诊断,布兰妮的面部和头部有撕裂伤,头骨有一处被打碎,并有好几处骨裂。于此同时,布兰妮的两条手臂布满了防御伤,左手手臂和手腕处骨折。这些伤口提示布兰妮曾经奋力抵抗过凶手的袭击。

  在抢救后的数天,布兰妮始终不能脱离生命维持系统。她的瞳孔持续成放大状,并且只有非常弱的脑活动。最后,医生决定人工昏迷布兰妮,并期望她的大脑在昏迷期间能得到更好的修复,但医生预计布兰妮活下来并苏醒的可能性并不大。

  这次袭击给布兰妮留下了难以想象的脑部创伤。她不仅失去了左眼视力和左耳听力,颞叶区还有大量死亡的脑组织。这个脑区位于大脑的侧面,主要负责长期记忆,听觉和语义理解。

  布兰妮后来在采访中回忆称,当她刚醒来时,她丧失了关于她高中的全部记忆和大部份初中时期的记忆。不仅如此,布兰妮还丧失了说话、行走、和自理能力等等。她就像回到新生婴儿的状态。鉴于布兰妮的脑部创伤,医生也不能确定失忆将会是长期的还是暂时的。

  在苏醒后布兰妮又经历了多次手术,并最终在圣诞节前夕、袭击发生的3个月后,脱离了危险期。又过了2个月,布兰妮的状态才彻底稳定下来,能够正式出院。但她当时的状态离康复还非常遥远。

  戴安一家随后从新墨西哥州搬去了得克萨斯州。戴安为布兰妮找到了一个专门针对脑损伤患者的康复中心。经过一年的努力,布兰妮重新学会了行走,自理和说话,她慢慢找回了一些失去的记忆,却对袭击始终没有任何印象。

  虽然在铁铲和刀上检测出了男性的DNA,但因为其中混杂了大量布兰妮的血液,法医无法从这些材料中独立分离出关于嫌疑人的DNA信息。

  而当警方试着从遗留在现场的凶器上提取指纹时,他们发现这些指纹不是模糊的就是残缺的,不能用来确定犯案人员的身份。

  值得一提的是,在嫌疑犯落网后,在ABC新闻台采访嫌疑犯母亲时,她对这些物证提出了不一样的说法。

  据她说,警方曾经在刀和铁铲上成功取得了指纹和DNA信息,只是这些与最后落网的嫌疑犯的生物信息并不相符。而在MSNBC新闻制作的纪录片中,负责起诉嫌疑犯的地方检察官也承认了,凶器上确实存在不属于嫌疑犯的DNA。我会在文章的最后回到这个问题。

  所幸,屋外碎玻璃上发现的圆形血滴为确定嫌疑犯身份提供了最后一丝希望。从这滴血中,法医生成了一份完整的男性DNA报告。但当警方将这份报告上传至国家罪犯资料库CODIS时,却没有任何一位留下记录的DNA与之吻合。

  虽然失忆的布兰妮无法为警方提供任何关于这滴血主人的线索,但根据布兰妮姐妹所说,布兰妮当时有一位准男友。这位准男友马上成为了调查的重点。警方对他进行了DNA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他并不是血滴的主人。

  为了获得更多破案线索,警方在案发社区和电视上公布了嫌疑犯画像与案件经过,除此之外,布兰妮的家人朋友也出钱在阿尔伯克基市和城外的高速公路旁竖起了巨大的悬赏公告牌,印制了犯罪通缉悬赏告示。

  当布兰妮苏醒后,她的家人和她一起翻阅了他们脸书上的旧照片以及她的年纪相册,希望能够唤起布兰妮的记忆。

  布兰妮曾经在一位同班同学的照片上画了一个倒立的五角星。但经过警方调查后,这位同学的嫌疑也被排除了。

  在接受Dateline采访时,第一任接手案件的警探摩尔斯回忆称,布兰妮家一共向他提供了约30个名字。但这些人中没有一人是血迹的主人。

  走投无路的布兰妮家人,甚至怀疑起了布兰妮的亲生父亲。鉴于他曾经的家暴史,布兰妮的一位姐姐怀疑,也许是爸爸想要买凶伤害妈妈,而袭击者错把布兰妮当成了戴安。但在警方仔细调查过布兰妮的父亲后,他的嫌疑也被排除了。

  2010年,布兰妮的案子登上了美国一档专门寻找未落网嫌疑犯的电视节目——美国头号嫌疑犯(Americans Most Wanted)。和家人的期望相反,节目最后并没能帮助警方锁定嫌犯。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案件被侦破的希望也越来越渺茫。到了案发后的第四年,依然对嫌疑犯的身份毫无头绪。

  2012年,不愿意放弃的戴安做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她向当时办案的摩尔斯警探的上级汤普森警司表示,希望能有一位新警探接手案件。2013年,案件被移交给了朱迪·高特曼(Jodi Gounterman)警探。

  根据戴安的描述,高特曼警探是一名非常执着、有毅力、能干并且细心的女警探。她对案件的态度让戴安再次拾起了对破案的信心,而案件也曾经一度看起来就在侦破的边缘。

  犯罪记录显示,他曾经跟踪过他的女友,同样使用了强力胶带,而且案发时,他就住在布兰妮家后面那条街的对面。更可疑的是,案发后他就搬离了新墨西哥州。

  高特曼联系了该男子居住地附近的,他们顺利取得了该男子的DNA。但当所有人都以为案件终于要被侦破时,法医报告却显示该男子的DNA与窗外嫌疑人留下的血迹并不吻合。

  在另一次调查中,高特曼发现了一起和布兰妮案高度相似的案件。两起案件发生在阿尔伯克基市的同一片区域内,受害者同样是在家中被袭,凶器同样是铁锹。就在高特曼以为警方这次终于找到了真凶时,DNA检测再一次让她失望。

  2008年,当案件刚发生时,警方的技术不足以让他们在入侵手机的同时不破坏手机内的信息,而布兰妮也不记得手机的密码了。因此,一直没能从她的手机内获得任何线索。但在第二次调查时,该技术已经成熟了。很快,高特曼在布兰妮的通信记录里发现了一条看起来非常有希望的线索。

  在布兰妮遇袭当天,有个男同学曾给她发过信息,约她一起吃午饭。他的名字、他的号码,全都储存在布兰妮的手机中。警方轻而易举的追查到了他的现住址,但DNA测试结果又一次令他们失望了。

  尽管高特曼警探在接手案件后提出了许多新调查方法,但警方依然无法锁定嫌疑人的身份。此时,经过了5年多的康复,布兰妮重新回忆起了很多曾经失去的记忆,包括袭击发生前的一些高中经历,但依然对袭击和袭击者毫无印象。

  她推断,也许布兰妮的失忆并不是因为脑损伤造成的,而是因为这段创伤经历被她压制在了她的潜意识中。催眠也许会帮助布兰妮回忆起袭击她的人是谁,并为调查提供新线索(另有一说是催眠的想法是戴安提出的,而高特曼警探让这个想法得到了批准)。

  说到催眠,不少人可能觉得这事有点玄学。但有意思的是,1950-1980年间,催眠一度是美国流行的破案手段。催眠曾经被广泛的认为能够帮助证人回忆起案发时的细节。

  当时大众普遍认为人的记忆就如同锁在柜子里的相册,而催眠则帮助人类更好的集中了注意力,从而使他们能够突破限制,从柜子里拿出早就在其中的东西。

  不过和大众心理学的观点相反,心理学家在50年代到80年代发展的记忆理论认为,记忆其实有非常强的可塑性,可以受到判断、知识、联想等很多认知因素的影响。换而言之,当人类以为自己在回忆时,他们很有可能只是在经历一种类似回忆的体验。但这种体验不能保证他们的“回忆”是准确的。

  在被催眠的过程中,因为来访者处于很容易受暗示的状态,所以他们很容易受到催眠师的误导,或者因为催眠师一些错误的提问方式,从而体验这种虚假记忆。

  从80年代到90年代,心理学家对于记忆的特性和催眠后记忆的准确性争辩了整整十年。最后,在案例和实验的支持下,催眠开始被排除在主流破案手段外。而自从1984年DNA鉴定被发明后,至少6起涉及催眠证词的案子显示嫌疑犯是被误判的。

  今天,根据美国各个州规定的不同,催眠证词在有些州是完全不被法庭认可的。即使是在认可的州里,往往也有严格的执行要求。所幸,催眠布兰妮并不是为了让她指认凶手,更多的是为了让她为调查提供线索。

  和普通的“记不清楚了” 这种情况相比,解离性失忆症,或者说心因性失忆症,更多是由创伤事件引发的。受害者为了保护自己,主动过滤掉了对创伤事件的记忆。在催眠的状态中,受害者能够更好的和自己的情绪与感受分离,从而更好的消化当时发生了什么。

  据布兰妮在德州康复中心的治疗师说,在康复中心时,布兰妮有时会哭着重复 “为什么他要伤害我”,从这一点出发,也许布兰妮的失忆真的可能是心因性的而不是病理性的。

  为了防止在催眠过程中布兰妮受到治疗师误导,负责催眠布兰妮的治疗师里昂· 莫里斯博士(Dr Leon Morris) 事先并不知道任何关于案件的细节。在催眠中,布兰妮给出了更多关于袭击事件的细节。

  根据布兰妮的描述,袭击她的是一名浅色肤色的西班牙裔男子,有头发,高并且有肌肉。他有方形的脸,一只大鼻子,眼睛是棕色的。布兰妮说,她也许是在工作场合认识的他。

  尽管给出了很多新的细节,布兰妮没能想起他的名字。根据布兰妮的描述,制作了一张全新的通缉犯肖像。

  可以看出,根据布兰妮描述所绘制的肖像,和根据戴安印象绘制的肖像存在一些明显的区别。在最后给嫌疑人定罪时,也有网友质疑,为什么戴安见过罪犯却依然不能成功指认他。我觉得这不难理解。

  从进入案发现场到放下布兰妮不管自己逃出房间,戴安和罪犯接触的时间非常短,同时她还经受了巨大的压力,正处在极度焦虑、恐惧和悲伤状态,而这个状态本身就会损伤人的记忆能力和认知能力。

  更何况,试想你是戴安,当你走近进这样一个现场时,我相信所有人主要的注意力都会首先集中在自己的亲人身上。再然后,你的注意力可能会被对方的武器吸引,而真正留在观察罪犯物理特征的精力则非常少。

  在经历催眠后,布兰妮陆陆续续给了高特曼警探9个名字。警方一一调查了这些人,遗憾的是,他们中并没有任何人的DNA与血迹相符。

  到了2016年中旬,布兰妮交给了高特曼警探第10个名字,贾斯丁· 汉森(Justin Hansen)。他是布兰妮中学好友的姐姐的前男友,曾经和布兰妮在同一个百货商场里工作。每隔一阵子,他就会去布兰妮在的柜台找她聊天。

  在交给警方这个名字时,布兰妮没有任何关于汉森是否袭击了她的记忆,她这么做,只是因为那段时间这个名字几乎每天都会出现在她的脑海中。

  在收到名字后,高特曼警探并没有急着去调查汉森。她当时正在努力地想让阿尔伯克基的警局通过她的一项申请 — 运用DNA画像技术来分析留在布兰妮案件现场的那滴血滴。

  这项叫做Parabon的技术,能够通过分析DNA样本,给出DNA所有者的发色、肤色,眼睛的颜色、DNA族谱,最重要的是,它还能通过电脑生成一张DNA所有者的3D画像。在伊拉克战争时期,这项技术曾经被美方用来锁定制造炸弹的叛乱者。

  对于阿尔伯克基市这种比较穷的局来说,做这样一次检测的价格,3600美元,简直贵的离谱。在经历了数个月的争论后,高特曼警探终于如愿以偿。

  几个月后,当DNA报告回到警局时,所有人都惊呆了。报告生成的画像和汉森看起来一模一样。高特曼警探立马动身拜访了汉森。

  随身相机显示,汉森一开始表现的非常友好,也很配合。当警探询问汉森和布兰妮之间的关系时,汉森说他们不怎么熟,只是点头之交。但当警探提出希望能够采集汉森的DNA以排除他的嫌疑时,汉森拒绝了,并解释他希望能够和他母亲谈谈这事。

  当高特曼再次打电话给汉森时,汉森的态度非常强硬。他在电话里指责了警方,指控警方在针对他,并要求高特曼向他道歉。

  因为汉森不肯主动提交自己的DNA,警方只能通过汉森丢掉的垃圾来合法取得他的 DNA。在这项行动被批准后,高特曼警探原本打算让便衣跟随汉森,却发现汉森已经辞职并搬家了。

  两个月后,警方在阿尔伯克基市北部重新找到了汉森,他们跟踪了他,并成功从一个他丢弃的麦当劳杯子上获得了他的DNA。DNA结果显示,汉森就是血迹的主人。

  在经历了9年的调查后,警方终于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为了更加确定汉森就是他们要找的人,警方还取得了汉森和第一任妻子的孩子的DNA,鉴定结果显示,窗外的血迹属于孩子双亲中的一个。

  虽然警方成功锁定了血迹的主人,法院会不会受理检察官的起诉确是另一个复杂的情况。从袭击发生到汉森被捕,9年时间过去了,但根据新墨西哥州的法律规定,一级重罪的刑事诉讼有效期仅有6年。

  当侦查进入第二年时,警方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为了摆脱诉讼有效期的约束,2010年,地方检察官魏玛尔(Waymire)在不知道血滴主人姓名的情况下,起诉了血滴的DNA本身。这样一来,当警方锁定了嫌疑犯后,他们就能将嫌疑犯的名字与旧的起诉书相关联,以此摆脱刑事诉讼期的约束。

  尽管DNA鉴定显示,汉森就是血滴的主人,依然有很多人不相信汉森就是凶手。这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除了那滴血外,没有其他任何可以给汉森定罪的证据。

  因为2015年第一任警探在退休填表时出现了笔误,除了那血滴外,关于本案所有的物证都被警方销毁了。据高特曼和法医解释,这滴血滴之所以能够幸免于难,只是因为它被单独存放在了另一个冰箱里。

  知道法官和陪审团可能不会被一滴血说服,魏玛尔向汉森提供了一份认罪协议。签下这份认罪协议,汉森可以选择认罪但不抗辩,并且最高只会获得18年的有期徒刑(简单来说就是同意自己有可能坐牢,但不承认自己犯下了被指控的罪名,也不选择为自己辩护)。如果不签,汉森面临的可能是50-60年的监禁。

  当汉森知道自己关于案件超过刑事追诉期的上诉失败后,他在第二天签署了认罪协议。但他始终没有认罪。

  对于签署认罪协议,他的理由是:我感觉整个事件都是针对我的,我胜诉的概率很小。我不想冒险,这可能会让我长时间和我的孩子们分开(汉森是四个孩子的父亲)。

  除此之外,汉森还强调,刑事追诉期存在的意义不是要放走罪犯,而是在一段时间之后,一个人很难再去证明他的清白。至于那滴血,汉森说自己也无法解释为什么现场会发现自己的血迹。

  2018年,法官判处了汉森18年有期徒刑,他的罪名包括谋杀未遂,绑架未遂、盗窃罪并有加重情节。

  案件宣判后一段时间,布兰妮在接受采访时称,她在一次教堂聚会中,回想起了整个事件。她现在十分确定罪犯就是汉森。

  网上曾经有一名网友留言,质疑如果汉森是真凶的话,为什么警方除了凶器外,没在屋内找到汉森的指纹。我曾经觉得这个现象并不是不能理解,毕竟汉森是从后面袭击的布兰妮,当撞见戴安后又马上逃跑了,只有非常短的作案时间,也许他并没有机会在家里其他地方留下指纹。

  但在观看了庭审视频后,我的立场有一些动摇。在庭审时,地方检察官指控汉森绑架未遂,理由是留在现场的强力胶带的前面几英寸被解开了(unrolled)。这里有两种情况:

  如果是情况2,我不认为这个证据能充分支持汉森曾经有过绑架意图。如果是情况1,那么警方在现场其他地方找不到汉森指纹这件事,就显得有些不合理。毕竟胶带高粘度的胶水层是收集指纹的好材料,如果汉森曾动手解开胶带,被解开的部分很难不留下指纹。而且在他翻窗的过程中,是有可能用手支撑他的身体,或者用手拨开百叶窗的。

  但如果汉森作案时戴着手套,这个问题就可以被很轻松的解释了(感谢袜皮的提醒!)。虽然强力胶带的粘性很强,很容易和手套粘在一起,但只要在动手前把胶带拉出一部分并向内折叠,作案时就可以拉住胶带被折叠光滑的两面,迅速拉开胶带。考虑到凶手作案的时间只有5分钟左右, 汉森在攻击布兰妮前很有可能已经提前将胶带准备好了。

  像文章之前提到的,关于指纹,网上还有另一个版本的说辞。根据汉森妈妈说 (她坚信汉森是无辜的),现场是有指纹和DNA的,但是与汉森的不符。由于汉森当时可能戴了手套,我觉得这个辩护并不充分。

  毕竟袭击发生在一个有6个子女的家庭,他们还曾经有许多朋友和邻居来做客。这些指纹和DNA的存在只能说明,曾经有非屋主、也不是汉森的人在这个房子里活动过,但是不能证明汉森一定没在这个房子里出现过。

  虽然警方在房屋内找不到证据证明汉森曾出现在现场,但窗外的血可以。如果汉森从来没出现在现场过,那滴血也不可能出现在现场。不过除了这滴血外,还有什么理由让人能够合理怀疑汉森是凶手吗?

  根据检察官的陈述,除了在被捕之前,汉森还曾被指控。但因为报案者在两周后撤回了指控,他并没有任何犯罪记录。除此之外,因为他曾在健身房和日光浴中心骚扰女顾客,他被取消了两地的会员资格。而布兰妮和汉森的共同好友,也在庭审时指证了汉森,说他一直有很黑暗的一面,做出这种事情只是时间的早晚。

  除了以上信息,汉森还有两个行为让我感觉他就是凶手。第一是拒绝自愿提供DNA。虽然我们不应该做有罪推论,但如果他有能让人理解(尽管并不一定同意)的理由,比如他说,我觉得DNA属于我的隐私信息,我不放心把它交给,那么他的行为我觉得都是合理的。

  但汉森不仅没有解释,还指责了在针对他。结合高特曼调查过的所有其他人(大约15-17人)全都自愿提供了DNA样本,汉森的行为在我看来真的很奇怪。如果有小伙伴有不一样的想法,欢迎大家在留言里告诉我你是怎么看的。

  第二点是汉森在面对起诉时的态度。如果我知道自己是被诬陷的,就算我为了保险起见,选择签署了认罪协议(签署了认罪协议不代表一定会被判18年,但不签可能会被判50年),也一定会主动接受采访为自己发声,并且解释自己为什么会接受认罪协议。

  可能有读者要问,汉森都签署了认罪协议了,做这些又有什么用呢?从功利主义的角度出发,我个人感觉还是非常有用的。毕竟相比罪犯,社会肯定还是更愿意接纳一个清白的人。在签署了认罪协议后,不可避免的,我会有犯罪记录,而现在可以说是我唯一让大家相信我清白的机会。但汉森对采访全程都是非常回避的态度。

  虽然破获这起案件的钥匙是催眠和DNA画像,但警探高特曼和布兰妮的妈妈对于破案的坚持和她们在这个过程中表现出的毅力与韧性,恐怕才是钥匙能被找到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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